关于广东广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广州绿本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的转让方案

发布时间:2014-08-28

  广东广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昆公司)在对标的企业——广州绿本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绿本源公司)20%股权的转让行为进行充分论证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如下转让方案:

  一、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情况

  1. 陈镜华:出资3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18.625万元,以专业技术形式出资11.375万元,占注册资本60%。

  2. 广东广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13.875万元,以专业技术形式出资6.125万元,占注册资本40%。

  (二)资产情况

  1.评估数据

  资产账面价值536,842.00元,评估价535,932.68元,增值率为-0.17 % 。

  负债账面价值1,535.38元,评估价值1,535.38元,增值率为0.00%。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535,306.62元,评估价值534397.30元, 增值率为-0.17 % 。

  2. 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账面净值489,412.73元,清查调整减少0元,清查调整后489,412.73元。

  负债合计7,193.95元,调整减少0元, 清查调整后7,193.95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482,218.78元,清查调整增加0元,清查调整后0元。

  (三)经营范围

  1.一般经营项目:食用菌种植;中药材种植;昆虫养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服务;

  2.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批发。

  二、股权转让行为的论证、审批情况

  (一)股权转让必要性

  标的公司面临产业转型和升级的巨大压力,公司不进则退。而且为理顺科研院所内企业和研究所之间的产权关系,公司股东会于2014年8月26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二)股权转让的审批和内部决议情况

  广东广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广州绿本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均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三、债权债务处理问题及损益处理

  (一)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置

  标的企业的一切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接。

  (二)标的企业的损益处理

  标的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股权转让和受让双方同意按广州市东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东评报字[2013 ]第 056 号)中的结果予以认定,即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2013 年11月30 日的资产总额为535,932.68元,负债总额为1,535.38元,所有者权益为534,397.30元。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除标的企业在此期间已支付给股权转让前原股东方的股利以外)由标的企业的原股东和转让后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和时间依法享有。

  四、职工安置方案

  标的企业的全体人员,继续由转让后标的企业依法聘用,并承担各项费用。不存在人员安置问题。

  五、转让收益处置方案

  转让收益作为股权转让方的投资收益入账, 由股东会决定按股权转让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及其说明

  (一)资质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食用菌种植;中药材种植;昆虫养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防治技术推广服务。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没有违法行为。

  2.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从事标的企业行业或相关行业五年 (含五年)以上,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没有违法行为。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即可。

  (二)交易条件

  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书》(东评报字[2013 ]第 056 号)中所有者权益106,879.46元。

  七、交易方式

  如公告期内征集到两家或以上满足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只征集到一家满足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转让方按该意向受让方的报价(该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与该意向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八、其它披露事项

  无 

 

 

转让方:广东广昆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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