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华南虎:我还是野生动物吗?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月底前征求意见 “野生动物”定义引争论
韶关繁育基地的华南虎
文/ 广州日报记者刘幸
长期在人工环境下、从未野外独立生活的大熊猫是不是野生动物?人工条件下繁育的第二代、第三代、第N代华南虎是不是野生动物?黄金蟒作为人类创造出来的物种是不是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本月29日。记者了解到,这是野生动物保护法时隔26年的大修,修订草案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规定收获各界肯定。但关于利用的条款,各界有不同观点,甚至对于“什么是野生动物”都莫衷一是、眼见人都凌乱了,华南虎怕要调侃“是我的错,‘开除’我地球籍贯好平息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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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要保护其栖息地
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研究院龚世平认为,野生动物福利保护入法是一大进步。此前,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受到虐待的现象较为常见。按照草案,动物园饲养方式将发生变化。龚世平说,动物也许不喜欢被人类囚禁在笼子里,否则“心理不愉快”,这就要求人类在动物园建设过程中,模仿其原生地的环境。“与以往单一的名录制不同,这次草案增加了栖息地保护,我觉得这已经是一个比较大的进步。”龚世平说,保护动物的栖息地,才能让动物在自然界中生存。
也许华南虎要慨叹这个消息来得太迟了。记者走访韶关华南虎繁育研究基地了解到,华南虎之所以在中国大面积灭绝,仅仅留下约100头,就与其栖息地被人类大量开发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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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先说“什么是野生动物”
研究时下的相关法规,网友们发现,野生动物是一个相当模糊的概念。现行法中,“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修订草案中,“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那么,长期在人工环境下、且从未野外独立生活的大熊猫是不是野生动物?人工条件下繁育的第二代、第三代、第N代华南虎是不是野生动物?长期于野外流浪、重新拾起集群捕猎能力的杂交犬呢?网友们对上述问题争论纷纷。
龚世平则认为,其实凡是基因没有变化的动物,都应该是野生动物,而不管是否被人类饲养,已经第几代了。广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也表示,目前执法时界定是否为保护级别的野生动物,是执行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而这部法规确实有必要修改。
建议:养殖动物跟纯野生动物要分类管理
针对什么是“野生动物”的争议,龚世平表示,养殖的动物跟野外自然状态下的动物要分类管理,不仅是按保护级别管理。举例来说,野外捕捉或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依法追究,对于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其子二代以后可以放开经营利用。
草案规定渔政、林业执法部门、森林公安有法不依的责任问题,但执法科技含量也要提高。目前已经能够从动物个体血液、皮肤样品,以及DNA层面遗传标记野生动物,堵上了以养殖为名、在野外抓野生动物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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